来源:人民网-贵州频道
刘诚,男,1974年5月出生,贵州省织金县人,1997年11月参加工作,中共党员,先后担任花溪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、花溪区卫生监督局副局长、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等职务。2006年5月参与完成的“中国居民膳食结构与营养状况变迁的追踪研究”获得2005年中华医学会科技奖三等奖,2022年11月获贵州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技能竞赛职业卫生组个人一等奖。
刘诚办理卫生违法案件。
工作中牢固树立服务观念,刘诚竭诚奉献、辛勤工作,对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,对待每一件事都能尽心尽责。自2014年开展卫生违法案件查办专项整治工作以来,刘诚同志带领分管的监督二科、三科完成的卫生违法案件查办一直在单位名列前茅。近3年带领完成了医疗机构、消毒产品、生活饮用水、学校等卫生违法案件查办277件,罚没金额79.35万元。每年省、市、区下达的专项整治工作,均按时高质量完成,近年来平均每年组织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工作20余件,成功创建乡(镇)集中式供水卫生示范单位5家,协助成功打造农家小旅店卫生合格样板户33户。在2019年贵州省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中,刘诚同志勇挑重担,协助一把手精心策划、锐意进取,使单位于2019年11月经省卫健委专家组评审通过获得了“贵州省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2019年年底突发疫情,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,刘诚同志始终站在第一线,带头冲锋,全力投入到新冠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中。医院的发热门诊、预检分诊台、隔离酒店,总是能看见他的身影。刘诚同志身先士卒、率先垂范,面对常人拒之不及的发热门诊刘诚同志总是对同伴们说:“你们在外面等着,我来。”刘诚同志时刻把党徽别在胸前,他说:“佩戴党员徽章,就是要亮党员身份,做恪尽职守的表率,做抗击疫情的先锋,只有我们卫生监督员做好监督和指导,才能保护好我们的医务人员。”
刘诚同志总是以坚强的党性、廉洁的品格、开拓的思维、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行着一个共产党人的神圣使命,始终保持着朴实无华、无私奉献、勤政为民的优良本色。办理各种卫生违法案件一直铁面无私,严格按照程序,秉公执法,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,切实做到防微杜渐。25年来,无一起针对刘诚同志的举报投诉。(贵州省卫生计生监督局供稿供图)